根據《民政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階段性調整福利彩票發行機構業務費比例的通知》(民辦發〔2020〕10號)及《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財政局 關於階段性調整福利彩票銷售機構業務費比例的通知》(津民發〔2020〕10號)文件精神,為緩解新冠疫情期間福彩代銷者面臨的經濟困難,經上級部門批准,我中心落實階段性下調2020年1月至4月福利彩票銷售機構業務費比例,用於提高同期本市福彩銷售場所代銷費比例,提高的比例、發放方式、時間與范圍,以本市福彩銷售場所及投注機上近期收到的相關信息為准。
天津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
2020年3月27日
附件1:《民政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階段性調整福利彩票發行機構業務費比例的通知》(民辦發〔2020〕10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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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mca.gov.cn/article/xw/tzgg/202003/20200300025546.shtml
附件2:《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財政局 關於階段性調整福利彩票銷售機構業務費比例的通知》(津民發〔2020〕10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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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mz.tj.gov.cn/zwgk/system/2020/03/25/030763193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