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05月16日09:21 来源:青岛新闻网-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
彩票店夜间失窃,被盗彩票多达28包,警方从兑奖记录入手,果不其然,作案人是一名“彩迷”。记者昨天获悉,城阳的傅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两年。
34岁的傅某常年经营水果摊,同时又是一名彩票迷,遗憾的是买得多中奖的机会少。2013年一天凌晨,傅某酒后骑摩托车来到彩票站,用活动扳手撬开门东侧窗户入室作案,共窃得彩票28包,另外还有笔记本电脑、竞猜专用机、香烟及部分现金。第二天,彩票店老板上班发现被盗,急忙报警。警方了解到,被盗物品总价值3万余元,其中以福利彩票为主,初步怀疑应该是熟人作案。
调取监控,当天凌晨3时,一穿灰色棉服、戴帽子、口罩、手套,手持手电筒的男子钻窗进屋。“当时光线较暗,男子进入后迅速找到被盗物品所在位置,应该非常熟悉店内布局。”办案民警说。在民警提醒下,店主称,该店有一名熟客,两年来,时常过来购买彩票,案发前连续20多天天天光顾,不过,案发后再也没见过。
警方调取彩票兑奖记录,找到失盗彩票兑奖的彩票店。根据店主的描述,兑奖男子的外貌与店主所说的熟客极其相似,经过调查,家住当地的傅某有重大嫌疑,最终,民警在傅某家中将其抓获。
原来,傅某常年买彩票不中,当天酒后回想起花的钱有些心痛,借着酒劲有了歪心。傅某交代,被盗彩票共兑换奖金万余元,可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抓了。据悉,案发后奖金被追回,傅某的家属积极赔偿彩票店的经济损失。法院审理认为,傅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。最终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两年,并处罚金6000元。